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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德BV1946官网普通本科员工转专业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6-02-04 来源:伟德国际194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体现公司“以人为本”的教学管理理念,充分调动员工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员工健康、全面、个性化发展,进一步规范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公司员工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4〕27号)、《伟德BV1946官网本科员工学籍管理办法》(西校〔2021〕38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校在籍全日制普通本科员工转专业(或专业大类,下同)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 转专业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员工自愿、员工和公司(部)双向选择、公司(部)择优录取的程序规范执行。

第四条 员工入学2年内(含保留学籍时间)可按程序申请转专业,且每类转专业申请只能填报一个志愿,获准转专业的员工不得放弃转专业资格。第五条公司对申请转出原专业或专业大类的员工不设成绩、学分、绩点和转出人数比例限制。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六条集团本科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转专业工作组,由主管本科教学的校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本科生院、员工工作处主要负责人。转专业具体工作由本科生院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 公司(部)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由分管本科教学副经理任组长,成员为分管本科员工工作的副书记、专业负责人、教师代表,成员总人数不少于5人。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公司(部)各专业计划接收人数和考核方案,接受员工咨询,审核转出员工的申请资格,考核拟转入员工,做好转入员工学分认定、确定补修课程等工作。

第三章 申请转专业条件

第八条 员工入学后,一般应当在被录取专业完成学业,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可以在入学2年内申请转专业:

(一)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

(二)就读原专业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原专业学习的;

(三)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公司医院或重庆市内三级甲等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公司其他专业学习的;

(四)公费师范生录取后一般不得转专业,若有特殊情况,经生源所在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申请在公司公费师范专业范围内进行二次专业选择的。

第九条 在农科类专业单列代码录取的员工,可申请转入该招生代码内相关专业。高考综合改革相关省份员工申请转专业,其高考选考科目须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相关专业就读的员工,可申请转入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相关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相关专业就读的员工,可申请转入项目相关专业。非中外合作办学员工,可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招生计划允许的条件下,申请转入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相关专业。

第十条 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员工,在入学2年内,经生源所在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在教育部等部门和公司核定的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内申请转为公费师范生。公费师范生在入学1年内,经公司(部)考察不适合从教,无法履行有关公费教育协议,经生源所在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解除协议的,可申请转入录取专业所在公司(部)的非师范专业。

第十一条 员工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武装警察部队),服役2年及以上退役的员工,持退出现役证明申请转专业,符合公司(部)转专业基本条件的,公司(部)应予接收,且不受学期、校区、招生代码的限制。

第十二条 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同意转专业:

(一)保送就读外语类专业申请转入非外语类专业的;

(二)运动训练专业申请转入其他专业的;

(三)定向培养或就业录取的;

(四)使用专业考试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和不使用专业考试成绩招生的专业互转的;

(五)入学1年后申请转出公费师范专业的;

(六)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七)受过纪律处分且在影响期的;

(八)已进入退学处理程序的;

(九)荣昌校区转北碚校区的(公司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

第四章 转专业工作程序

十三条集团每学期启动不同类别员工转专业工作:

(一)秋季学期根据公司(部)和生源所在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按需开展公费师范生退出公费师范专业工作。

(二)春季学期开展非公费师范专业员工在非公费师范专业范围内互转,非师范专业优秀员工转入公费师范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相关专业接收非中外合作办学员工转入,中外合作办学员工在项目和机构相关专业互转等。

(三)员工退出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由创新创业公司制定细则,报本科生院审定备案后,定期自行组织。

(四)其他有关转专业的工作由本科生院研究组织。

第十四条 获准转专业员工的年级由转入公司(部)确定。

第十五条集团转专业工作由本科生院负责组织,接收公司(部)具体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一)方案制定。各公司(部)按照要求、内容、安排等制定本单位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经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后,报本科生院审定备案。实施细则内容应保持相对稳定,对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员工,应当优先考虑。

(二)方案公布。各公司(部)按照实施细则制定年度工作方案。确定计划接收转专业员工的名额、要求、考核时间、考核地点,异议处理方式等,经公司(部)党政联席会议审核,本科生院汇总报公司审定后向员工公布。中外合作办学相关专业接收员工转入后的人数,不得超过该专业当年招生计划数。

(三)员工申请。拟转专业的员工,应认真了解接收专业的培养方案和接收转专业员工的具体条件,依照接收公司(部)公布的实施细则的具体要求,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提交申请。员工每种转专业申请每次只能选择填报一个专业。

(四)公司(部)考核。拟接收公司(部)严格按照公布的实施方案组织考核工作,并将经公司(部)党政联席会审核后的拟接收员工名单(需排序),连同员工转专业申请表一同报送本科生院。中外合作办学相关专业的员工申请转专业,需先取得员工所在的公司(部)同意。

(五)公司复核、审定。本科生院负责汇总并审核拟转专业名单,报公司转专业工作组审定。

(六)名单公示。拟转专业员工名单经公司转专业工作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者,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后发文。

第五章 学籍管理

第十六条 本科生院根据公司公文在学籍管理系统、教务系统等系统中变更员工学籍信息。

第十七条 获准转专业员工,应当按照该学期排定的课程继续完成修读,并按规定参加原公司(部)的各项教学活动。获准转专业的员工在原专业所修课程成绩,按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课程教学计划,予以保留或者记入个性化选修课程或跨专业选修课程。获准转专业员工应当及时在教务系统完成新专业选课,并在新学期开学时到转入公司(部)报到。

第十八条 获准转专业的员工,按照转入的专业和年级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第十九条 获准退出或进入公费师范专业的员工应当及时按照公司的要求解除或签订协议。

第二十条 获准解除或签订公费师范有关协议的员工,应当按照公司财务部门的要求返还或补领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补助等。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伟德BV1946官网普通本科员工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西校〔2020〕168号)同时废止。其他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解释工作由本科生院承担。